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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缓解家长给娃“疯狂报班”?教育部将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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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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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介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和地方经验。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马嘉宾,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杨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倪闽景以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同志参加发布会。

《实施意见》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有力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提出,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还有哪些重点和亮点?一起来看看吧↓↓↓

出台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这为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做好线上教育的监管工作。

二是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去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两个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第二阶段,到2020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为今后科学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个工作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的措施主要包括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排查整改和健全监管机制等三个方面。

第一,实施备案审查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备案审查重点。主要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3方面情况进行备案。二是明确备案审查流程。具体的备案流程是: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具体备案细则由各省(区、市)制订。三是明确备案变更流程。备案内容产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备案要求对提交的变更材料进行审查。

第二,开展排查整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排查要求。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明确排查重点。对备案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提出了5个方面的规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确了底线要求。

在培训内容方面,要求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在培训时长方面,要求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在培训人员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在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降低群众消费风险。

三是限期整改。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第三,健全监管机制。包括强化综合治理、建立黑白名单和加强行业自律三方面内容。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地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明确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建立黑白名单实现动态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倡导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高培训质量。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服务、强化问责考核等三个方面明确了组织实施要求,确保工作目标和规范措施落到实处。

热点回应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

家长给娃“疯狂报班”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已经进行了一年多,到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暑期来临,仍然有很多家长还是非常热衷于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

针对这种现象,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经过一年多的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对无证照、有安全隐患的一些培训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当然治理工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本身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方面。

他表示,家长送孩子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初衷也不完全一样,其中一部分家长可能因为孩子在学校有些知识掌握得不够牢固,或者学习上还有一些困难,希望在课外得到一些补习,让他更好地跟上学习的进程,这是可以理解的。对这一类问题,下一步学校要主动做好这种辅导,这次出台的中发26号文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尽最大可能在学校解决这类问题,缓解家长再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学习的压力。

第二类是一些家长为了适应孩子全面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拓宽综合素质,加强艺术类、体育类的培训,对这类培训活动,应该是鼓励的。他相信,随着中发2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过热的送校外培训机构搞学科类培训的问题会进一步得到缓解和治理。

第三类是一些培训机构搞违规的超标超前培训,通过虚假宣传,制造家长焦虑,一些家长盲目地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搞这种超前培训,也增加了孩子过重的课外负担。这类培训活动是应该下更大的力气去治理的。所以培训活动要辩证地去看,全面地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和办法。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力度,且治理已经从线下走到了线上,全方位地进行治理。

做好两个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严格执行中发26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坚决剪断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与校外培训挂钩的行为。

二是对超标超前培训制定认定办法,就是怎么认定哪些是超前的,哪些是超标的,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进行认定,对违规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处罚的办法,这个处罚办法当中,本身就包括对超标超前培训的处罚机制。

做好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中小学校的教学质量,让学生在学校学得更好、学得更足,不至于在学校里解决不了学习的问题,还要到校外去搞补偿性培训。

二是提高学校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现在从全国来看,70%的学校,特别是在大中城市的学校已经普遍开展了课后服务工作。下一步要继续提高课后服务的有效性、针对性,提高服务质量,真正解决好学生学习上的一些问题,充分利用课后服务的渠道,也缓解家长送孩子到培训机构去培训的压力。

同时,也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的成长目标,防止盲目地攀比、争相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对培训机构的一些虚假宣传广告也要加强治理,这在处罚办法当中也将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全方位地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实施意见》当中提出,对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培训机构真能做到吗?

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校外培训的对象是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还不够成熟,所以对他们实施培训的人员的素质,对培训质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实施意见》当中提出,特别是学科类培训人员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这也是《教师法》里面规定的,也是去年国办80号文件《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当中对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

他强调,如果没有合格的教师素质,导致对学生培训行为不规范,受害的还是我们的中小学生,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严格要求,这是依法依规提出的要求。

这是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也需从实际出发。目前来看,一些培训机构相当多的培训人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吕玉刚表示,教育部提出了整改的时间是到2020年的6月份,也就是到明年6月份的时候都应该取得教师资格。为什么规定这个时间?就是考虑到这些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有个过程、有个时间安排。

在这个时间内,机构培训人员可以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有能力的、符合要求的,应该能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时间给足了,留出了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的时间。在这之后没有教师资格的,是不能继续从事培训工作的。包括线下的培训工作,也是同样,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也不能再继续从事培训工作。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马嘉宾

培训机构退费难或卷钱跑路怎么办?

目前有些培训机构退费特别难,还有一些机构甚至卷钱跑路了,针对这种现象,相关部门是否会有针对性措施?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马嘉宾表示,为了应对和破解这一问题,《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做出了明确规定,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信息要透明。要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要让学生和家长知情,要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周期要合理。按照课时收费的,每科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60课时,按照培训周期收费的,一次性收取周期不能超过3个月的费用。三是合同要公平。要提供格式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来办事。同时,还要探索创新,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通过综合施策,降低学生和家长的消费风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从长远来说,《意见》规定对企业也能够控制运营风险,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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